深圳涉外知识产权

如何办理涉外专利的许可与转让手续

涉外律师网代理涉外专利的许可及转让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即,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就如何执行该规定的事宜公告如下:

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代理应当考虑的问题

作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我们所代理的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是指诉讼一方或双方当串人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的知识产权诉讼。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将涉港、澳、台的知识产权诉讼比作涉外诉讼处理。笔者结合以往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经验,就审理此类案件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一些浅见,供大家探讨。

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出具侵权法律意见书

作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我们在代理知识产权业务中,经常会碰到客户需要我们就拟客户拟出口的产品提供该产品是否侵犯国内或国外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见。专利侵权的法律意见书概述:

1、侵犯一项专利的权利要求,该主体必须包括专利要求书中引用的所有要素或与之相同的技术方案.

涉外知识产权律师谈知识产权诉讼的法律适用问题

涉外知识产权律师结合我们代理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专业经验,浅谈一下涉外知识产权律师谈知识产权诉讼的法律适用问题。

1、关于程序法的适用问题,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涉外知识产权诉讼,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上述两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