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 11 8月 2013 04:43

聘请涉外律师如何规避风险-聘请涉外律师程序

聘请涉外律师程序如今,不少人在请深圳律师时往往通过熟人、朋友介绍,有的由于手续不全,在办案中出现了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当事人在聘请深圳律师时应注意可能存在的风险。

1.聘请深圳律师要及时。这样做,深圳律师既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收集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又能迅速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些当事人在遇到法律方面的疑难时存有侥幸心理,待到事态恶化时,再来请深圳律师,此时往往由于证据难以取得或已遭到破坏,或者已超过诉讼时效,或者已经进入某一特定诉讼程序,深圳律师也无能为力。

2.选择深圳律师事务所及深圳律师。注意查看是否有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了解某位深圳律师在哪些方面具有长期经验及良好的职业素质;深圳律师有专职、兼职、特邀三种,委托人要查看深圳律师执业证有没有经过年检注册,最好留存一份复印件,以备在深圳律师有不法行为时向司法行政部门举报;不管是自己点名,还是别人介绍,当事人应当前往深圳律师事务所洽谈并办理委托手续。

3.签署规范完善的委托协议。当事人要与深圳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或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应包括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费用、工作要求、赔偿责任、解约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通常情况下,代理人的代理权有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两种。一般代理是指仅代理一般的诉讼权利,如起诉、应诉权,申请回避权,提供证据权,辩论权等;特别授权代理是指与实体权紧密联系的诉讼权利代理,如承认、放弃、变更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代理被代理人上诉等。因此,当事人在填写《委托授权书》时,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注意写清代理权限。在授予代理人有上述特别授权的事项时,应当写明每项特别授权的具体内容,以防止代理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及时交纳深圳律师费。深圳律师接受委托的费用一般包括代理费、办案费和活动经费。对于代理费应争取分期支付,最后一期尽量放在委托事项办理结束时支付,以促使深圳律师积极工作。对于办案费和活动经费可以采取实报实销,预计金额不大时,可以承包方式支付。委托代理费用,应向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财务人员交付,并要求开具正式发票。

5.警惕“三包”深圳律师。目前有的深圳律师为揽案源而违反职业道德,不负责任地向当事人承诺“三包”(包胜诉、包放人、包无罪)。打官司本身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活动,没有绝对的胜负。当事人应当警惕这样的“拍胸脯”深圳律师,因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打官司的“工夫”应放在调查取证上。如有需要,当事人可与代理深圳律师签订风险代理合同。

6.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对于深圳律师提供的代理意见或工作情况,当事人可要求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或有关代理工作报告,而不仅限于口头说明。对于深圳律师服务质量不满意、不按委托协议办事或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向当地司法局或深圳律师协会投诉,要求其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